孔飞(1911—1993)内蒙古科左中旗人。蒙古族。乌兰夫上将的妹夫。著名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少将。少数民族高级将领。一九三五年参加一二九运动。一九三六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一九三八年参加八路军。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研究员,延安民族学院研究员。新中国成立后,任内蒙古军区兴安盟军分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内蒙古军区副参谋长,参谋长,副司令员,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书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 。

1993年1月23日因病在呼和浩特逝世。

孔飞-经历

1935年9月,参加华北民众武装自卫军,投身于抗日救亡和“一二九”运动。

1936年2月,参加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任北平东北大学法学院“民先队”分队长。

193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7年7月后,参加“学生战地工作团”,曾任西安东北大学党支部书记等职务。

1938年参加八路军。

1938年8月入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学习。毕业后任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研究员,延安民族学院研究员。进行民族问题调查研究、军事情报工作。

1940年,受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指派,到敌占区调查民族问题。

1942年9月,被调到中央社会部从事军事情报工作。

1946年9月在翁牛特旗建立卓索图盟纵队,在其任纵队副司令员和司令员的解放战争期间,指挥大小战斗59次,歼敌300多人,迫降土匪280多人。

1947年6月配合冀察热辽部队相继解放昭乌达盟、卓索图盟两个盟的全境。之后纵队改为内蒙古骑兵第十师,孔飞任师长,经大小战斗20多次,曾转战于热辽地区。在辽沈战役中,他以骑兵的优势,追歼溃逃的国民党军和多股当地的土匪,曾追歼到锡林郭勒盟。

建国后,孔飞先后任内蒙古军区兴安盟军分区司令员兼政委、内蒙古军区东部军事指挥部部长、蒙绥军区副参谋长、参谋长兼军法处长、内蒙古军区副参谋长、参谋长、副司令员兼内蒙古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荣获二级解放勋章。

1955年,孔飞被授予少将军衔。并去南京军事学院高级班学习。

1959年5月20日之1964年,组织写作班子完成了60余万字的骑兵师(团)和连以下战斗条例各一本和有队列条例、马术教范各一本,有军队军、师、团、营沙漠地战斗条令和炮兵营群沙漠地战斗条令各一份。

1977年后,孔飞历任自治区党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主任。

1988年7月被中央军委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1993年1月23日因病在呼和浩特逝世,终年八十二岁。

评论:无产阶级的忠实战士和革命家,为我党事业赤胆忠心,任劳任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