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2月29日,新华社报道:中央纪委最近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了湖北省原副省长孟庆平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央纪委决定,并报经中央批准,开除孟庆平党籍。检察机关已依法将其逮捕。

孟庆平出身贫苦家庭,是党把他从一个放牛娃培养成一名大学生。大学毕业后,他自愿申请到海南边陲工作,在条件比较艰苦的铁矿工作多年。然而,随着职务的升高,他思想上放松了要求,热衷于结交“大款”,与他们拉拉扯扯,称兄道弟,同流合污,由一名高级领导干部蜕变为一个地地道道的腐败分子。孟庆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根本原因是他不讲学习,不讲政治,不讲正气,贪图享受,丧失理想和追求。

孟庆平的主要违纪违法事实有:1989年8月、1992年5月,在任海南省副省长期间,先后两次批示,帮助个体工商户庄某某弄虚作假,倒签日期,违反规定补办征地手续,使庄得以购买海口市坡博村的土地,与他人合作经营,获得巨额利润。为感谢孟庆平,庄通过孟的妻子郭秀英先后送给孟港币10万元、人民币10万元。1990年至1993年,庄某某每年春节去孟庆平家拜年,先后四次又送给郭秀英人民币共3.5万元。1993年4月,孟庆平到湖北赴任,海南某房地产公司经理符某某送给孟人民币3万元。1994年前后和1996年底,符又先后送给孟人民币2万元和3万元。1989年前后,庄某某还送给郭秀英人民币1万元。另外,孟庆平腐化堕落,生活糜烂,乱搞两性关系,玩弄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