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5月19日,驻韩美宪兵埃德森等4名士兵及家属,在乘汉城地铁3号线时,在车厢内对一名韩国妇女进行性骚扰。在场的韩国乘客对此十分气愤,并加以制止。美士兵不但不低头认错,反而大打出手,将数名韩国人打伤。尽管肇事者被韩国警察抓获,但警察却只能目送肇事者若无其事地走进美军兵营。
5月21日晚,在春川市韩国通信大楼前的道路上,8名美国士兵耍酒疯,同一名韩国出租汽车司机发生口角,在车内的两名韩国乘客出来劝阻,被美军打得鼻青脸肿。
5月22日,又发生一起美国士兵强奸韩国妇女事件。
美国驻韩士兵无视韩国法律,肆意对妇女进行性骚扰,无理施暴的案件屡屡发生,引起韩国公众和舆论界的强烈不满。5月22日,汉城警察当局向美军递交了一份“出庭书”,要求埃得森等4名士兵和一名家属出庭接受调查。5月23日,韩国一些社会团体的代表在汉城龙山区的美军第8军司令部门前举行示威。
根据1967年的“韩美行政协议”规定,韩国警察虽然拥有要求美军犯人出庭和实施调查的权力,但必须有美国代表出席,如美国代表不在调查书上签字,将不起任何法律效力。另外,协议还规定在判定赔偿后,尽管自1967年以来,驻韩美军所犯各种案件已达3.49万起,但韩国政府也要承担1/4的赔偿费。
根据这一不平等协议,多年来一直把触犯韩国法律的美军士兵送回美国了事,逃脱了应有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