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军主力改编为八路军后誓师抗日
1937年8月25日,中共发布《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一、打倒日本帝国主义: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出中国。二、全国军事的总动员:动员全国陆海空军,实行全国抗战。三、全国人民的总动员:全中国人民动员起来,武装起来,参加抗战,实行有力出力,有钱出钱,有枪出枪,有知识出知识。四、改革政治机构:召集真正人民代表的国民大会,通过真正的民主宪法,决定抗日救国方针,选举国防政府。五、抗日的外文政策:在不丧失领土主权的范围内,和一切反对日本侵略主义的国家订立反侵略的同盟及抗日的军事互助协定。六、战时的财政经济政策:财政政策是以有钱出钱和没收汉奸财产作抗日经费为原则。经济政策是:整顿和扩大国防生产,发展农村经济,保证战时生产品的自给;提倡国货,改良土产;禁绝日货,取缔奸商,反对投机操纵。七、改良人民生活:改良工人、职员、教员和抗日军人的待遇,优待抗日军人的家属,废除苛捐杂税,减租减息,救济失业,调节粮食,赈济灾荒。八、抗日的教育政策:改变教育的旧制度、旧课程,实行以抗日救国为目标的新制度、新课程。九、肃清汉奸、卖国贼、亲日派,巩固后方。十、抗日的民族团结:在国共两党合作的基础上,建立全国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领导抗日战争,精诚团结,共赴国难。
同日,中共中央发布了改红军为八路军的命令:
“南京已经开始对日抗战,国共两党合作初步成功。为着实现中共中央给国民党三中全会红军改名之保证,推动这一抗战成为全民族的抗日革命战争,我们宣布红军改名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着将:
前总指挥部改为第八路总指挥部,以朱德为总指挥,彭德怀为副总指挥,叶剑英为参谋长,左权为副参谋长,总政治部改为第八路政治部,以任弼时为主任,邓小平为副主任。第一军团、十五军团及七十四师合编为陆军第一一五师,以林彪为该师师长,聂荣臻为副师长;二方面军二十七军、二十八军、独立第一、第二两师及赤水警卫营、前总直之一部等部,合编为陆军第一二0帅,以贺龙为师长,肖克为副师长;四方面军二十九军、三十军、陕甘宁独立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团等部,改编为陆军第一二九师,以刘伯承为师长,徐向前为副师长,以上各部改编后,人员委任照前总命令行之。各师改编为国民革命军后,必须加强党的领导,保持和发挥十年斗争的光荣传统,坚决执行党中央与军委会的命令,保证红军在改编后成为共产党领导的军队,为党的路线及政策而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