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点符号用来表示停顿、语气以及词语性质和作用的书写符号,中国的古籍,没有类似今天使用的标点。所以历来认为学会断句是读书的基本要求。汉代表示断句的符号是“、”和“?”。“、”用来表示较小的停顿,“?”表示较大的停顿。宋刻本也有仿照校书式印上圈点的,但不多见。元明刻本小说多在句子的末了加圈,也有一律用“、”或用“。”的。新式标点是模仿西方的书写习惯而借用的 ,在清代末年才开始使用。翻译家严复的《英文汉诂》(1904)是最早应用外国标点于汉语的著述。《新青年》杂志第4卷(1918)也开始部分地使用。

1920年由当时的教育部正式颁行。这个议案先说明了使用标点符号的必要性,再列出各种符号,包括句号、点号、分号、冒号、问号、惊叹号、引号、破折号、删节号、夹注号、私名号、书名号共12种。

胡适所著《中国哲学史大纲》,是我国最早用新式标点的书。胡在书出版时,特送了一本给章太炎,上写“太炎先生指谬”,下署“胡适敬赠”,在两人名旁,各加了一条黑杠符号。

章因弄不清这个符号的作用,他看到自己名旁加了黑杠,不禁大骂:“何物胡适!竟在我名下胡抹乱画!”及至看胡的名旁也有黑杠,才消了气说:“他的名旁也有一杠,就算互相抵消了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