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与邱义仁(左)
台湾陈水扁当局“金钱外交”爆发重大丑闻。2006年8月间,为拉拢某南太平洋国家,台“外交部”欲通过“密使”新加坡籍人士吴思材、台湾商人金纪玖,向该国支付3000万美元(折合新台币约10亿元)作为技术援助经费,并将钱汇给吴思材设于新加坡银行的账户。但事后技术援助事项的谈判未成功,这笔机密经费却遭两名“密使”侵吞。
2008年台北地检署侦办“外交”弊案,怀疑总共10亿新台币(3000万美元)的金援,在“建交”为幌子下,全数成为活动费。也就是全案是一桩假“建交”、真诈财案。
由于吴、金两人向台“外交部”表示,他们为了“打点”该国高层,已花费了近20万美元。因此,台“外交部”于2006年9月14日,在除20万美金的开销外,将2980万美元汇入金纪玖、吴思材在新加坡华侨银行的联名户头。
检方证实,巴布亚新几内亚方面拿到“外交掮客”金纪玖汇给的980万美元,剩余的2000万美金,是如金纪玖回扣名单上所载作为打点官员之用,还是金纪玖撇开吴思材“黑吃黑”,检方将尽快厘清。
曝光的7人回扣名单,最耸动的是前“国安会秘书长”邱义仁200万美元。
有熟悉内情的巴国台商出面爆料,当初吴思材和金纪玖跟巴国谈的,只是在台北设立商务办事处,压根都没有谈到“建交”事宜。后来巴国一名部长还被骗到台湾签“建交公报”,当时巴国总理明白告诉台湾“建交”绝对不可能,拒签这份公报,整起事件就是“假建交真诈财”的诈骗案!
陈水扁5月6日下午终于打破沉默,以书面声明澄清自己与10亿元“外交”丑闻无关,并为此事向全民道歉。
台北地检署检察官清晨兵分多路,针对“受贿名单”中的官员住处与办公室地点展开大搜索,搜索地点包括“行政院副院长”邱义仁、“国防部副部长”柯承亨与“外交部长”黄志芳住处、官邸与办公室。
5月6日“行政院副院长”邱义仁、“外交部长”黄志芳和“国防部副部长”柯承亨3位高官闪电辞职并获准。
陈水扁通过“总统府”发表书面声明,表示他本人对本是出于好意的“外交事件”,如今演变发展,造成伤害台湾“政府”及“执政党”形象,深感愧疚,并向全民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