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并入国务院体改办的职能以及原国家经贸委的部分职能后,被改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3年5月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经正式挂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主要职能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监测和调节国民经济运行,搞好经济总量平衡,优化重大经济结构,安排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发展改革委受国务院委托还将向全国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据介绍,改组后的国家发改委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等方面都具有一些新的特点。从职能配置来看,一是发展和改革相互促进;二是宏观经济调控与微观经济运行有机结合;三是基本建设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统一管理,有利于减少职能交叉,提高行政效率,有利于集中有限财力办大事,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四是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统筹考虑;五是重视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六是强调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有利于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从内设机构及职能来看,这次改组后,设立26个职能司(局),精简了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