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盗窃国家510万元资金的案犯冯阳(女)和徐建新于1991年4月16日由中国警方人员从新加坡押解到京。
浙江省湖州市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股股长冯阳与湖州市某商场承包人徐建新以伪造“委托贷款”手法私自将510万元资金从银行转出,并提取现金104万元潜逃国外。
更新时间:2024-11-10 11:14:23
合伙盗窃国家510万元资金的案犯冯阳(女)和徐建新于1991年4月16日由中国警方人员从新加坡押解到京。
浙江省湖州市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股股长冯阳与湖州市某商场承包人徐建新以伪造“委托贷款”手法私自将510万元资金从银行转出,并提取现金104万元潜逃国外。